
按广东省政府办公厅的有关政策规定,随迁子女今后在深圳市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考,须具备以下的条件:
(一)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二)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三)父亲或母亲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在深圳报考的提交《深圳市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当年高考报名规定时间,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
(四)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含3年);
根据深圳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发布的规定,非深户在深圳高考报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须在深圳市内居住满三年及以上,且在同一学校完成初中阶段和高中阶段学业,且中学阶段(初中、高中)全部在深圳市内就读。
2. 须参加高中阶段(不含初中阶段)学业考试(如高一、高二年级期末考试、高三模拟考试、高考前模拟考试等),并达到在同一学校累计学习满三年,参加高中阶段学业考试成绩累计满20分的要求。
3. 确定报考高职(专科)批次、本科批次时,考生所在学校所在区划、考生家庭户籍所在地、考生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划均在深圳市。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条件仅供参考,具体条件还需根据当年深圳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规定而定。
1、具有深圳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在深圳市报名参加中考。
2、随迁子女在深圳市就读初中,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在深圳市报名参加中考,报考相应的公办普高、民办普高和中职学校:
(一)父亲或母亲在深圳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二)父亲或母亲在深圳市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三)父亲或母亲持有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四)父亲或母亲在深圳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且至少其中一个险种累计缴费满3年,社保累计年限计算截至2017年8月31日;
(五)随迁子女在深圳市具有3年完整初中学籍。
注意:不符合上述条件但具有深圳市初中学籍的随迁子女,可以在深圳市参加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也可以在深圳市参加中考,但仅限于参加民办普高自主招生或中职学校注册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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