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法律专业的人士,对这个问题只能说一些自己的看法,如下:
1、国家的交通法中已有电动车、摩托车、自行车的划分。
2、无论是什么交通工具,发生了交通事故后责任都是按照在这个事故中,个人的驾驶错误大小来定责的。
3、有一个所谓的弱势群体的定义,这个就是划分责任的交警自己来定了,其实个人认为这样导致的不公平性很大,但是目前国内执法基本上都是这样,所以我们也没办法。
总而言之,无论是电动车还是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定责和汽车基本类似,除了弱势群体之外,没有太大的区别。
谢谢邀请
首先我们要区分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车的区别,因为我在北方,据我所知,北方的绝大部分城市的电动自行车是没有实名登记的,通俗讲就是买回家了就能骑,不像南方城市需要到车辆管理部门去登记上牌。所以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上很难划分,尤其是在责任不明显的时候,比如和其他电动自行车剐蹭,双方各执一词,而且电动自行车不像汽车,各个省市地区的法律法规多多少少也有不同,导致很难判定。
电动车在和汽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如果责任明显,而且人员没有受伤,并且车损不大的情况下,可以在交警判定责任后进行协商。
如果电动车和电动车以及行人发生事故的情况下,责任明显,无人员伤亡的情况下,也可以在交警判定责任后进行协商调解赔偿。
如果在责任不明显的情况下,或者双方各执一词的情况下,就需要事故中队的介入,进行现场勘察,取证判定责任划分,就需要借助摄像头进行现场还原事故情况。
需要说明的是,不管事故责任在谁,如果有一方有受伤得情况下,一定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把伤者送到医院进行救治,再拨打122报警电话请求警方介入,切不可因为事故划分责任而耽误治疗。
希望大家都可以高高兴兴的出行,平平安安的回家,遵守交通规则才是对自己安全最大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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