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信息科正式工的待遇通常取决于医院的规模、地区经济水平、以及个人经验和职位等因素。
一般来说,医院信息科正式工的薪酬包括了基本工资、绩效奖金、以及各种津贴和福利。基本工资通常与职位等级和工作经验有关,而绩效奖金则与工作表现和业绩挂钩。此外,医院信息科员工还可以享受到诸如医疗保险、住房补贴、带薪休假等福利。
然而,具体的待遇情况可能因医院和地区而异。如果您想了解更具体的信息,建议您直接咨询您所在医院的人事部门。
一、医疗期
根据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的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二、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天津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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