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资料和流程: (1)参保人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份(复印带户主名字的首页及参保人本页)、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代办理的,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深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申报表》一式二份; (3)未成年人除需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新生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如需办理委托银行自动划账缴费,须提供指定银行存折或储蓄卡原件与复印件一份、存折或储蓄卡户主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审核资格后,指引参保人到指定银行缴费。 4.发医保卡。
深圳市民已按月领取本市养老金的,并按11.5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为95%;参加一档并按8%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及二档未按月领取本市养老金的报销比例为90%;市民在市外医院就诊的报销比例为70%。下面请看详情介绍。
深圳参保人住院起付线:
市内一级医疗机构——100元
市内二级医疗机构——200元
市内三级医疗机构——300元
市外医疗机构(已办备案或转诊)——400元
市外医疗机构(未办备案或转诊)——1000元
起付线以上部分的报销比例:
1、已按月领取本市养老金的,并按11.5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为95%;
2、参加一档并按8%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及二档未按月领取本市养老金的报销比例为90%;
3、三档:市内一级医院就诊的报销比例为85%;
市内二级医院就诊的报销比例为80%;
市内三级医院就诊的报销比例为75%;
市外医院就诊的报销比例为70%。
注:出差在非结算医院因急诊抢救发生的住院费用按就诊医院支付标准的9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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