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养狗其实是社会进步的结果,不论是西方还是国内,随着社会安定,经济发展养狗的人才多起来,连饭都吃不饱谁会养狗。但经济发展压缩了人类情感的空间,城市堡垒中生活的人类越来越孤独,狗这种通人性的动物越来越多的成为人类的伴侣。吃狗肉是原始生存时带来的习惯,为了生存人类吃一切能顶饿的动物,无可厚非。但物质文明已非常发达的今天,猪、牛、羊家畜很丰富,非要吃人类的情感伴侣,在伦理上说不过去。至于文明养狗是应该的,是每个养狗人的义务,做不到就不要养。
禁食狗肉我赞成,狗从古至今的作用最为丰富,看家、打猎、陪伴、搜救、缉毒、导盲等等与人类和平相处历史性性很强。关于不文明养狗应该立法,别人用砖头扔你,你应该去找扔砖头人、不可能找砖头去吵架理论,如果被抛弃狗吓到过,也不是狗的责任,因为狗没有固定的食物源它会更加野性,应该找丢弃的主人,怎么才能找到狗的主人这就是要立法考虑进去的了,只要想做肯定会减少人与动物之间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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