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禁摩违反上位法,不合法,禁摩还衍生出不给摩托车上牌,不给摩托车加油等行政违法行为。根据《道交法》的规定,给合法的摩托车登记上牌,是交管部门的法定职责,因为禁摩,所以不给合法的摩托车上牌,这是违法滥用行政权力的行为,损害了社会主义法制,也损害了政府形象和公信力。
把外来工全部清走,是个什么城市?好似此时的农村,,,,又有什么活力,,,耕地荒废,杂草遍地,八几年的水利设施,,,,,现在的农村一户又有几家存一年的粮食,,有吗?
1995年,深圳开始限制摩托车上牌。
1997年,禁止摩托车上牌。
2003年,9月深圳人大举行“禁止摩托车在深圳特区内上路”的听证会。11月,特区内部分道路禁摩,同时规定禁止摩托车在车站、码头、机场的管区内道路上行驶。
2004年,特区内的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区所有道路将禁止摩托车行驶,宝安、龙岗的摩托车也要限制发展并加强管理。 禁摩范围扩大,特区内干道禁摩率达到85%。
2006年,深圳拟通过立法,进一步将禁摩范围扩大到宝安龙岗两区,从而实现全市范围内禁摩。
2009年,深圳市公安发布关于禁止摩托车在特区内道路行驶的通告,自7月1日起至12月31日禁止摩托车在特区内所有道路上行驶。
2010年,自7月1日起至12月31日,禁止摩托车在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四区内所有道路上行驶。
2011年,自7月1日起至12月31日,禁止摩托车在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四区内所有道路上行驶。
2013年,3月深圳警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禁摩限电百日行动”第一次集中整治,集全警之力,大力整治“涉摩涉电”各类违法行为。
2015年,深圳市交警局决定将深南路、深南大道划定为严管示范路,严禁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进入行驶和停放,违者一律扣留车辆并罚款,甚至并处15日以下拘留。
2016年,继续禁止摩托车在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四区内道路行驶,在宝安、龙岗区和光明、坪山、龙华、大鹏新区部分区域道路禁止摩托车行驶
评论列表 (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