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委办的工作内容有:
1、负责新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及有关设备、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负责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
3、组织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4、组织协调新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5、指导、协调并监督新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6、负责新区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
7、承担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8、承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安排的其他事项。
1、负责对公司公共场所、地段发生的不文明行为和不良习惯进行督导、检查、处罚、教育、纠错。
2、负责协助交安委对车辆乱停乱放现象进行监督管理。
3、督导劝导期间要端正态度,文明用语,不与职工发生争吵,遇到特殊情况时,及时将违规人员带回科内处理,禁止在公共场所逗留造成不良影响。
4、要认真履行文明督导的服务承诺及服务职责,做到文明督导,热情服务。
5、认真履行交接班制度,严格按照交接工作制度进行认真交接。
6、接到指令性任务时要及时向当班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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