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同的管辖级别
1.消防支队是地级市的消防支队。
2.消防支队是县、区、开发区三级消防支队。
二、性质不同
是公安机关设立的专门负责县(市)区公共消防安全工作的消防机构。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隶属于该局武警消防总队的营级建制单位。
消防队是消防队下属的一个支队。它服从上级的命令,服从上级的安排。
三、不同的行政级别
1.消防队是营级消防队。
2.消防队是普通级别的消防队
四、主要职责不同
大队主要负责辖区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消防监督,施工的消防验收项目、开工前消防检查、消防知识普及、消防业务培训及所属中队管理;所属消防中队主要负责辖区内的消防救援、社会救助等工作。
支队主要负责作战保障和细节。
深圳消防改革后和内地之间存在以下一些区别:
1. 消防管理体制:深圳消防部门在改革后实行了相对独立的管理体制。深圳市消防局直属于深圳市政府,并享有一定的自治权,能够更加灵活地处理本地的消防事务。
2. 组织架构:深圳消防部门的组织架构可能与内地其他地区的消防部门有所不同,具体的组织设置和职责分工可能会有所调整,以适应深圳地区的需要。
3. 人员培训和装备配置:深圳消防部门在改革后注重提升人员培训水平和装备配置水平。通过加强培训和引进先进设备,提高消防队伍的响应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 政策措施:深圳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可能会在消防方面采取一些特殊的政策措施,以推进消防事业的创新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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